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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厂运营管理的建议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6-12-15    点击量:12464 次  

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厂运营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茅惜珍委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加大了对其工程建设的投入,各乡镇都相继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并投入使用。据调查,全县11个乡镇,10个农村自来水厂,其中10家为民营(通过招商引资的有8家),昌桥乡、云岭镇分别建立了孤童、北贡分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已达20万左右。几年来,农村饮水状况得到了全面改观,农村居民喝上了干净卫生的水,饮水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但据调查,农村自来水厂在经营中存在以下问题:1、管理不善、财务数据不全、产权不明晰。一是部分水厂财务帐目不建全甚至没有建立账目。我县乡镇自来水厂的经营主体多为个人独资或多人合股的民营企业,独立投资人普遍存在管理粗放,有的是家庭作坊式运作,收入、开支以及资金补贴没有明细表或没有建立账目,有的连白条都没有,账目不清,盈亏只有自己清楚;二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各类资金补贴产权没有细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没建立明细,易造成供水企业产权不清晰。2、运行成本较大。一是管网延伸较长加大了成本;二是水损较大,“跑、冒、滴、漏”等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少部分水厂取水口较远,所需电费较高;四是劳动力成本上升较快;五是行政管理成本较高。部分水厂在通信费、交通费、招待费等项目开支中所占主营收入比例较高。3、用户用水量少且水费收取较难。4、企业及非农村居民开户不足。上问题的存在,使水厂经营可持续堪忧,从而将影响这一民    的实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对乡镇自来水厂的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破解乡镇政府管不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管不到的局面,形成对乡镇自来水厂的共同管理。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对农村自来水工作情况的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建立水厂投入、国家投资及各类资金补助的台账,明晰产权以备企业破产等不测所需资料。建立自来水厂财务数据的定期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杜绝和发现不合理的支出。

发挥农村自来水协会的作用,增强行业自律,强化水厂自身的管理。水厂应主动作为,合理调配好管理和用工人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到管网维护巡查常态化,努力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水厂应摒弃向政府等、靠、要思想,在做好对现有用水户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下力气拓展用水市场和用水户,变短期经营为长期发展。

三、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自来水厂的政策扶持、资金补贴。

四、加强宣传,增强依法用水意识。建立供水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对违章行为作出必要的处罚,共同维护良好和谐的用水环境。


县水务局答复:

茅惜珍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厂运营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农村自来水厂的关注,我县农村自来水厂为民营企业,建设年代大多为“十五”期间或之前,水厂运行管理存在很多问题,如人员配置不足和运行管理不规范、管网漏损率过高、运行成本高等,这些问题也是全国各农村水厂的痼疾。针对农村水厂的运营管理,近些年来省水利厅农饮总站、市县水务局农饮办每年多次举办各类培训,县农村自来水协会积极参与,目前我县水厂正在逐步规范各项管理,加强安全运行,并开展了各岗位的岗前培训等工作。您提案中据调查农村自来水厂在经营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情况是属实的。

“十一五”期间中央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鼓励农村自来水厂由单纯的集镇供水转向周边村落辐射,扩大经营范围,使更多农户受益,我县实施了补助农户自来水安装入户费政策,从2006年起,实行安装入户费补助500元/户。2012年后由于安装入户费提高至1250元/户,相应补助标准提高至850元/户。随着供水量增长,原水厂供水规模捉襟见肘。为解决供需矛盾,支持水厂技改,扩大供水量,“十二五’’期间按水厂向乡镇政府申报,县农饮办审核,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完工后报审计局进行工程审计,按审计结算价补助技改投资30%。所有国家投资在年度审计结算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至乡镇,农饮工程形成的国有资产由乡镇水利水保站管理,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由各水厂负责。

从2006年到2015年底我县共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人口22. 86万人(其中农村自来水厂农村供水人口为15. 95万人),解决了我县80%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您在提案中对农村自来水厂提出了很好和很有针对性的建议,我们在工作中将积极采纳,以便更好的推进对衣村自来水厂监管和服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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