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委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7-03-03 点击量:37175 次
县十届政协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十届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推进政协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决定建立十届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政协委员制度。
一、联系对象
全体县十届政协委员。
二、联系方式
联系可采取走访、座谈、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
三、联系内容
1.了解政协委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反映和倾向性问题;
2.听取政协委员对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
3.听取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情况以及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具体要求
1.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系委员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2.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联系政协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于当月月底前反馈到各专委会,各专委会汇总后,由专委会办公室以《社情民意》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
3.政协委员应积极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应主动加强与委员联系,关心政协委员,帮助协调解决所联系委员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