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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建议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7-05-09    点击量:5755 次  

    县政协委员汤才宏反映:露天烧烤方便了市民,丰富了群众的生活,活跃市场经济,促进就业。但也存在的下列问题:1、城区露天烧烤摊遍地开花。马路边、居民小区内的烧烤摊,不仅营业时间长,垃圾随处,还污染环境卫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露天烧烤摊噪声大、油烟污染。夏季是烧烤的旺季,同时也是高、中考的复习迎考期,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家长,投诉烧烤的噪声等问题,影响子女的学习。 3、执法难度大。执法人员对露天烧烤的经营者,除了说服教育外,缺乏有效的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如对其实施处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只有对“在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的,才能处罚。政府如未划定露天烧烤区域,执法部门不能处罚。

    建议:1、县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具体区域可以征求市民意见,在网站、报刊等媒体发布。县城范围可否划定以下区域:东至泾川大道、南至五里岗路、西至气象路—茂林路—云岭路—红星路、北至稼祥北路以内。 2、当空气质量发生预警二级(橙色)及以上污染时,全县范围禁止露天烧烤食品。3、在非禁止的适宜烧烤区域,属地乡镇和旅游景区要加强管理和引导,为烧烤区域设置提示牌、垃圾桶和灭火器等设施,并配备专职保洁员和管理人员,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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