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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建议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7-10-23    点击量:7590 次  

2016年,网络曝光校园欺凌事件多发,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前11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提前逮捕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1881人,其中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这一数据反映了司法机关对校园欺凌、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反映了校园欺凌、暴力案事件的普遍、高发性。我县共有中小学、幼儿园106家,在校学生3.5万余人,校园欺凌、暴力案事件也屡有发生。根据办案工作实践,公安机关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因此,预防校园欺凌、暴力案事件发生,必须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为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机削,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近年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发文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省级、市级的公安、综治、教体部门也逐级发文,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制定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关于切实做好国家标准GB/T 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监督指导,健全保卫组织,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完善校园防护器材,加大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覆盖面,强化暴恐袭击演练,深入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校园安全,使学校可防性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学校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目前我县虽然此项工作在强力推进并持续开展,但与上级文件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幼儿园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在保存时间达不到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覆盖不完善、清晰度不足、尚未与公安机关联网等问题。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教育部门重视不够、监督不到位;私立学校幼儿园不愿在安全防范方面投资,公立学校幼儿园经费不足等等。2016年12月1日,宣城市教体局、公安局、综治办联合发文《关于深化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对配备学校专兼职位安保人员,规范防护器材配置,落实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配备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联网作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学校应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单位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应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我县各学校视频监控存在的这些问题,特建议教育部门要加大校园安全建设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经费投入,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到:一是要加大校园内重点部位和区域视频监控的安装覆盖率,二是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视频监控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发挥作用;三是要将各学校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联网,提高及时办理、有效打击的效率。(许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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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