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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号提案】关于防止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再返贫的建议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7-10-24    点击量:10226 次  

2016年县委政府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制定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16年底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7年3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经过全县上下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现在基本实现了10243贫困户16393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了贫困人口有饭吃,有衣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让贫困户、贫困人口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实现稳定脱贫、和谐脱贫。

但是不能忽视部分脱贫人口,如果不持续帮扶仍有可能返贫。究其原因:我看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输血式脱贫,治标不治本。部分贫困户为了尽快脱贫直接进行了现金补贴,今年脱贫了,明年怎么办?

二是天灾人祸,突发性事件导致返贫。自然灾害频繁,贫困家庭刚脱贫,家底薄,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尤为弱。禁不起“风吹雨打”。

为防止脱贫后再返贫的现象发生,我建议要实施“三个一”脱贫致富攻坚工程。确保脱贫后不再返贫,脱贫后致富奔小康。

1.要有一套稳定的班子。一是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有稳定的机构,稳定的人员常年从事扶贫开发。二是培训体系。要对贫困区域人口加强培训,曼新观念,提高技能,“扶贫扶智,寸草春辉”。

2.要有一个稳定的产业。要有自己的造血功能。要使每个贫困户因地制宜,都能有一个自己的产业(一、二产业)。具体是农业上要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要有自己的特色。在二产上结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服务业(餐饮)。

3.要有一个稳定的就业渠道。贫困户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产业,那就力争要有一个家庭成员有稳定的就业岗位,确保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蔡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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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号提案】关于防止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再返贫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