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7-12-12    点击量:5312 次  

(2017年12月11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举行。建议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县委书记在开幕会上的讲话;

    2.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

    5.列席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6.听取县政协委员大会发言;

    7.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8.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9.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10.听取县政协主席在闭幕会上的讲话。



分享到朋友圈
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