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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 工作职责(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9-07-29    点击量:4907 次  

泾协办〔2019〕15号


各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

《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职责(试行)》《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职责(试行)》《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试行)》已经县政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3日







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职责

(试行)


1.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在县政协常委会领导和县政协各委(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组织本乡镇县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并掌握《政协章程》及人民政协的理论和历史。

3.执行县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完成县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配合县政协各专委会在本乡镇开展的调研、视察、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文史资料征集和委员管理等工作。

4.紧扣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按照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有关规定,组织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和民主监督等活动;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5.组织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应邀列席本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召开的重要会议,并对本乡镇有关工作进行评议。

6.拓宽联系渠道,广交各界朋友,加强与本乡镇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职责

(试行)


1.负责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组织制定本联络组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开展活动。

2.组织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开展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全国和省市县政协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

3.加强与本乡镇县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为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履职做好协调服务。

4.配合县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县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机关各委(室)交办的工作。

5.每半年向县政协及本乡镇党委、政府汇报联络组工作开展情况。





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试行)


1.协助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2.做好本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的相关服务,包括活动记录、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协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3.加强与本乡镇县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为本乡镇县政协委员履职做好协调对接。

4.加强与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专委会的沟通联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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