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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县政协界别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0-03-27    点击量:7114 次  


泾协〔2020〕1号



县政协各界别,各专门委员会,专委办: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政协界别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协十届三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25日



抄送: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关于加强和改进县政协界别活动的

实施意见(试行)


界别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为进一步突出界别特点,更好地发挥界别优势和作用,根据《政协章程》和省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界别活动的意见》,结合县政协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县政协界别活动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界别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界别活动召集人制度。每个界别设立召集人1名。召集人的产生,由县政协专委办提名,报县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研定。

(二)建立联系界别制度。按照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工,明确各界别联系领导。按照专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每个专委会分别联系一个或几个界别,指导所联系的界别开展活动。

二、完善界别活动机制

(三)划分界别活动组。界别活动组原则上根据县政协现有界别设置和界别委员分布情况划分。界别活动组划分由各界别召集人负责,报县政协专委办备案。委员人数适中的界别,单独设一个界别活动组;委员人数较多的界别,可分设若干个界别活动组。

(四)规范界别活动程序。每年初,各界别拟订年度活动计划,报县政协专委办汇总,报主席会议审定。开展界别活动前,界别召集人要向联系领导报告;活动开展后,要及时将活动成果报送县政协专委办。

(五)加强互联互动。各界别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其他界别开展活动,同时要密切与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住乡镇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委员工作室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丰富界别活动形式

(六)加强理论武装。采取学习会、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通报会等形式,加强界别委员的学习交流,提升界别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七)组织视察调研。以界别名义开展活动,既要突出本界别特点,也要紧紧围绕县政协年度工作重点。要注重发挥界别委员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界别委员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活动,形成意见建议。

(八)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具有界别特点的委员“三进”活动,鼓励界别委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推动界别活动成果转化

(九)积极建言献策。开展界别活动后,可以通过视察(调研)报告、集体提案、大会发言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十)重视界别活动成果转化。在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等例会上,有重点地安排委员以界别名义作大会发言;加大界别提案的征集力度,并择优列为重点提案,邀请相关界别委员参与界别重点提案的协商座谈和督办。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界别活动成果的采纳落实情况,并向界别委员反馈。

五、做好界别活动的服务保障

(十一)搞好协调服务。县政协专委办具体负责各界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十二)保障活动经费。界别活动经费由县政协办公室统筹协调,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政协泾县委员会界别召集人制度

2.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

3.县十届政协各界别联系领导、联系专委会及召集人

4.县十届政协各界别委员名单






附件 1

政协泾县委员会界别召集人制度


界别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为做好界别工作,发挥界别优势和作用,提高县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召集人的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热心政协事业,在政协履职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本界别的委员认真履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第二条 召集人的产生

召集人应从界别委员中产生,每个界别设召集人1名,具体人选由县政协专委办提名,报县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研究后确定。如召集人因故离职,则从该界别委员中重新提名。

第三条 召集人的职责

(一)界别实行召集人负责制。召集人主要负责本界别工作计划的制定、活动组织和委员管理,主动与本界别委员联系和沟通,了解和反映本界别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联系的政协领导和专委会反馈本界别工作情况。

(二)牵头组织开展界别委员履职活动。

1.围绕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配合所联系的专委会做好相关履职活动,组织界别委员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视察、调研;

2.以界别名义组织撰写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大会发言,安排界别委员列席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

3.组织本界别委员或联合其他界别的委员开展调研座谈、情况通报和经验交流;

4.协助县政协相关专委会做好本界别委员考核评定工作,建立本界别委员参加界别活动台账,总结上报本界别工作等。














附件 2

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


为积极探索政协履职新途径,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突显政协界别的独特优势,逐步形成委员依托界别,界别依托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界别原则

根据界别性质和特点,按照专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把县政协15个界别由8个专门委员会联系,每个专委会分别联系一个或几个界别。

二、联系界别方式和内容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县政协工作总体部署,联合各界别开展视察、调研,联合召开协商会、座谈会、研讨会、学习报告会等活动,围绕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反映所联系的社会各界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三、联系界别要求

(一)各专委在安排全年工作时,要把本会活动和界别活动相结合,纳入专委会的整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在一些特色活动中注重与界别的协调配合,力求表达界别声音。

(二)各专委会每年至少要联合所联系界别开展一次履职活动。

(三)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每年至少走访一次联系界别的委员,了解委员履职情况,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委员反映的履职问题。

四、组织实施

各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在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沟通。


附件 3



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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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县政协界别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