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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0-03-31    点击量:21485 次  

泾协机关党组〔2020〕5号





机关各部门:

《泾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已经县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6日



泾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泾县政协机关工作纪律,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县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时间: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实行日考勤制。每个工作日分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按时签到。对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记迟到或早退一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须向分管领导说明。

二、考勤方式:由分管调研科同志抓机关考勤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考勤工作。

三、考勤汇总:办公室须在每月5日前,将经过分管负责人审签的上一月考勤表进行汇总备案,并在机关公示栏公示,年底汇总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以及评先选优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四、结果运用

机关考勤实行与年终考核挂钩:

(一)机关对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对全年出满勤、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二)当月考勤中迟到、早退累计10次者,按旷工1天对待。旷工1天以上的(含1天),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工作人员病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凡政策规定的婚丧假、节育假、探亲假、年休假等,视同全勤。

(五)病休职工在养病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获取其他收入。如有违犯,将停发工资,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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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