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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的调研报告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2-12-01    点击量:12678 次  


县政协调研组

(2022年12月)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2022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县政协成立调研组,10月份以来,围绕“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主题,深入有关县直单位和传统村落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泾县素有“汉家旧县 江左名区”之称,文化底蕴深厚,经过约2000年的传承和积淀,孕育了一批古村落。

(一)我县传统村落数量和空间分布

目前,全县共有32个中国传统村落,占安徽省总量的6.8%(全省中国传统村落470个),其中第一批2个,第三批2个,第四批8个,第五批13个,第六批7个;省级传统村落30个(与中国传统村落重复的28个)。按镇域分布如下:桃花潭镇6个、榔桥镇8个、茂林镇6个、云岭镇6个、丁家桥镇3个、黄村镇2个、琴溪镇3个。

表1 泾县中国传统村落统计表序号批次村落名称1第一批桃花潭镇查济村2榔桥镇黄田村3第三批茂林镇奎峰村4云岭镇章渡村5第四批琴溪镇马头村6黄村镇九峰村7桃花潭镇宝峰村8桃花潭镇桃花潭村9桃花潭镇厚岸村10桃花潭镇龙潭村11茂林镇潘村12榔桥镇溪头村13第五批茂林镇茂林村14榔桥镇涌溪村15榔桥镇浙溪村16榔桥镇乌溪村17榔桥镇西阳村18榔桥镇双河村19琴溪镇赤滩村20云岭镇郭峰村冰山村21云岭镇中村村22云岭镇靠山村23黄村镇安吴村24丁家桥镇后山村25丁家桥镇小岭村26第六批云岭镇梅村村27茂林镇凤村村28茂林镇南容村29茂林镇高湖村30琴溪镇新元村31丁家桥镇官庄村32榔桥镇马渡村表2 泾县省级传统村落统计表

(除去与国家级传统村落重复的28个)序号批次村落名称1第二批云岭镇云岭村2第三批桃花潭镇桃花渡村(原绿林村)

(二)我县传统村落特色

一是依山傍水,自然人文交相辉映。我县传统村落受程朱理学影响,村落均选址在枕山环水面屏的环境中,强调对自然环境的充分尊重和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二是张弛有度,村落空间丰富多变。我县传统村落多大家族聚居,规模较大,建筑的聚集度高,各村选取村中的风水宝地营建祠堂,民居则围绕祠堂展开,狭窄的小巷穿插在各宅院之间,使村落成为一个多层空间的整体。既满足节地原则,也是传统防御作用的体现。三是素雅淡秀,文人气息浓厚。别具一格的马头墙,布局紧凑的天井厅堂,奇巧多变的结构,精致优美的装饰,是我县传统村落民居的基本外在特征。同时,中原士族迁入后普遍重文风教化,多官商,村落在相当程度脱离了对农业的依赖,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

(三)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现状

保护情况:一是实施挂牌保护。对传统村落内历史建筑进行普查认定,实行保护对象数字化信息采集和建档建库。在传统村落主要入口设立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并对传统建筑、古路桥涵垣、古井古塘、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实行建档立卡,挂牌保护。目前,全县25个中国传统村落(前五批)和55处历史建筑已全部进行挂牌。二是加强传统建筑修缮。自2012年至今,累计保护修缮64处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修复8座古桥。目前,全县各传统村落风貌保存完好度达到100%,传统建筑保存比例达99%。

利用情况: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传统村落+”模式,促进传统村落的开发。一是“传统村落+文化”模式。利用古村落古建筑的文化特色,建立“家风馆”“村史馆”“民俗馆”等,如查济利用“镏公厅”建立泾县家风馆、黄田利用“洋船屋”建立“孝道文化馆”等。二是“传统村落+旅游”模式。将传统村落作为景区打造,交由专业团队经营,大力发展旅游业。如,查济、黄田、马头、赤滩等。三是“传统村落+产业”模式。深入挖掘传统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相关产业,有效解决当地农民就业问题,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如,溪头的木梳产业、涌溪的茶产业、小岭的宣纸书画纸产业等。

二、我县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主要做法

(一)完善保护利用制度。我县高度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自2000年至今,出台《泾县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泾县古民居流转保护利用暂行办法》《泾县文物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10余项制度。内容涵盖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古民居古建筑保护修缮与流转利用等。2020年,县政府印发《泾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办法》,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二)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规划全覆盖、全审批。目前,已完成全县25个中国传统村落(前五批)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12个已获批,13个正在评审。同时,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县住建局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每三年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跟踪推进问题解决。

(三)试点示范带动。将查济村、黄田村两个资源禀赋优秀的传统村落作为试点,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多样性。如,查济村与景区就门票分红达成协议,并利用集体资金在景区周边开发商业街区,扶持传统豆腐、传统榨油等手工业发展,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农产品销售,预计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超120万元。黄田村利用被列入国家文物保护样板示范工程契机,以文物修缮带动整村保护,并为其中5处古建筑专门编制了展示利用方案,促进黄田旅游开发。马头村利用打造大马头景区的契机,由村集体收购老街私房,出租给文旅集团经营,带动老街的整体修缮和利用。龙潭村与省文旅集团泾县分公司合作经营桃花潭景区游船项目等。

(四)探索多元投入。整合各方资金,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2012年以来,我县累计争取国家、省文物专项补助资金2.3亿元,同时整合徽派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国家古建筑消防专项资金等,对一批国保、省保和县保单位进行了保护维修,对传统村落内的道路、供水、污水治理等进行改造,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功能。2013年以来,我县利用文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万元/年,2021年调整为100万元/年),平均每年对4—6处市县级及以下的文物建筑进行修缮,使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得以继续保存。积极吸纳社会资本,采取市场化运行来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如查济、黄田、赤滩、马头均由县文旅集团经营,章渡古村落由云岭镇引入“西来第一镇”项目来开发,总投资10亿元。

三、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保护和利用意识不强。一是重申报轻保护。一些地方申报传统村落的积极性高,但是一旦被列入国家或省级保护名录后,认为后续的保护工作应有县级以上政府牵头实施、负责投入,在保护上存在等靠要思想;对国保、省保单位保护重视程度高,对其他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不够。二是一些干部群众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识不深。镇干部非本地化和村干部的年轻化,导致对传统村落蕴藏的丰富历史文化缺乏深入挖掘。不少原生村民已经迁出,对传统村落的归属感正在减弱,特别是一些年轻人认为古民居通风、采光等环境不好,不适合居住,保护的意愿不强,出现了任其坍塌、私自倒卖房屋或构件的现象。三是一些干部群众认为除查济、黄田等少数几个传统村落外,大部分传统村落交通不便、体量较小、分布偏散,开发难度大、利用价值不高,不愿在开发利用上下功夫、想点子。

(二)保护压力仍然较大。我县传统村落点多面广,受保护意识、保护措施、维修资金等诸多因素影响,面临着不小的保护压力。一是自然衰败增多。由于村民外迁,“空心村”、“空巢村”增多,特别是无人住的民宅,长期受雨水、白蚁等侵蚀,自然老化、损毁、倒塌现象较为普遍。如,溪头村的“思诚堂”、桃花潭村的万村老街、马头村的马头老街均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倒塌现象。二是保护资金不足。目前只有中国传统村落,国家一次性给予每村300万元的补助资金(从第五批开始就没有补助了),但是该项资金主要用以基础设施类、环境整治类项目,不能用于民宅保护修缮。我县传统村落中徽派建筑多,保护修缮成本高,一幢老房子维修一下动辄几十万,资金缺口很大,特别是一些民宅,大部分原住民没有能力修缮,虽然县里每年安排100万资金用以以奖代补(补助50%),但是每年也只能抢救性地维护4-6幢,勉力维持其不倒不漏。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古建筑的“八防”技术含量和技艺要求高,我县这方面的能工巧匠匮乏。另外,乡镇传统村落管理机构不够健全,除查济、桃花潭、黄田设立了景区管委会(管理处)外,其他传统村落的管理都是由乡镇从事住建工作的同志负责,同时还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不能适应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需要。

(三)开发利用率不高。全县34个传统村落,目前真正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的不足10个,还有不少有特色、有潜力的古村落“养在深闺无人知”。一是业态单一。目前,我县古村落游基本上以观赏古建筑、农家乐休闲旅游为主,同质化明显。从皖南片来看,古村落比较多;从我县来看,已有查济、黄田2个代表性的古村落,再简单的发展古村落游,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二是由于权益流转政策不明确,传统村落中的建筑因土地性质制约,产权流转困难,社会资本难以进入。三是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的挖掘利用不够。对古村落的历史故事、人物、民俗欠缺系统地挖掘整理,游客看不到雅俗共赏的“好戏”,听不到独具魅力的“故事”。如,黄田“洋船屋”的孝文化,桃花潭的“友情文化”,赤滩、马头的“码头文化”等,均没有得到深入系统挖掘和充分利用。

四、对策建议

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建议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统筹融合,按照“保护第一、活态利用、统筹推进、多方参与、村民主体”的工作原则,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多措并举,加强保护。一要压实保护责任。要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考核问责,督促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要发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指导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乡镇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抓好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二要增加保护投入。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统筹整合省市政府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公路、水利、文化等各项专项资金,整块或切块用于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环境综合整治以及保护利用工作。增加我县文物建筑修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总额和补助比例。根据全县古建筑总量,制定年度修缮计划,争取利用10-15年时间完成整体修缮工作。三要创新保护方式。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开发来活化,在活化中来保护。发挥居民在历史建筑特别是民宅保护中的主体作用,探索传统建筑“认养认租”,通过各种媒介平台,广泛宣传推广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鼓励有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采用认保、认养、认租等方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鼓励支持本地建筑公司申请古建资质,聘请老匠人、培养新匠人,建设一支服务本地的古建筑修缮专业队伍。

(二)拓宽思路,活化利用。一要深挖历史文化。组建县镇村三级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逐村进行调研,全面挖掘整理各传统村落的历史故事、历史人物、民俗物产、非遗项目等,精心提炼蕴含其中的文化记忆,并编印成册,为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注入文化基因。二要丰富业态。明确不同传统村落的发展方向,结合古建筑具体情况,按照文化展示(村史馆、民俗馆)、传统居住(特色民宿)、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活动站、村图书馆)、传统商业(餐饮、茶馆)等几种类型,活化利用传统村落和建筑。支持原住户开设“打铁铺”“豆腐坊”“篾匠店”等传统手工作坊,政府制定标准予以补助。针对不同村庄的状况,差异化发展“画家村”“养生村”“农耕村”等新业态、新产业,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内生动力。三要实行市场化运营模式。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逐步形成成熟的“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混合运营模式。企业要以县文旅集团、县乡村振兴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为主,注重招引有乡村情怀、实力雄厚的其他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集体公房和民宅入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四要做好配套改革。要结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试点工作,探索多途径激活闲置民宅的模式。针对开发条件较好的传统村落,支持村集体实行“先征后租”“个别征收集中出租”的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为企业后续运营打下良好基础。

(三)融合贯通,推进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一要积极申报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县住建局要组织力量积极申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争取中央财政定额奖补资金6000万元的专项支持。二要推进串点成线、点面结合。结合全县传统村落空间布局、青弋江流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全域文旅总体发展规划,在空间上形成“一带、三区、一环路”的传统村落空间结构。“一带”即依托青弋江治理与沿河景观提升工作,将沿线龙潭村、桃花潭村、章渡村、后山村、赤滩村、马头村等传统村落融入其中,通过绿道、骑行道等方式进行串联。“三区”即以茂林、桃花潭、云岭为主的“生态+红色文旅发展区”,以榔桥、丁家桥、黄村为主“生态+非遗文化传承区”,以琴溪、蔡村、汀溪为主“生态+文化创新区”。“一环路”即以打造美丽公路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域旅游交通环线贯通,力争把全县所有传统村落串联起来,为泾县全域旅游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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