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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阳光协商”

来源:人民政协报   时间:2023-02-17    点击量:6021 次  

十一届山东省日照市政协着力打造“阳光协商”工作品牌,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助力现代化海滨城市精彩蝶变,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

突出载体功能,强化协商阵地建设,搭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的重要平台。日照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打造“阳光协商”工作品牌既体现聚焦协商主业的地域性,又体现政协协商有温度、可感知的政策性。日照市政协制定出台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对协商议题确定、商前调研、会议协商、成果转化反馈等协商程序进行规范,建立联络协调、信息公开、管理运行等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了市县一体、系统赋能、履职共推、品牌共育机制。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管理、有活动、有档案“六有”标准,在全市分层级搭建“一室、一站、一库、一团”(协商议事室、社情民意信息站、人才智力库、法律服务团)协商平台。加快推进智慧政协建设,同步建立网上协商平台,为协商议事提供信息化支撑。目前已在全市分层级搭建“协商议事室、社情民意信息站、人才智力库、法律服务团”四类协商平台100余处,做到了区县有亮点、专委有特色、机关有集成,创新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阳光协商”平台,建立完善了制度网络。

突出协商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让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协商活动和民主实践。创新协商形式,实现阳光下协商,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有序参与协商活动和民主实践。市县两级政协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推共育,开展调研视察、“学而讲谈·书享汇”“界别同心汇”、文化联谊等“阳光协商”活动360余场次,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有力助推了党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在“阳光协商”统一工作理念下,各区县政协也积极主动作为,把协商会场搬到基层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开展一系列“阳光协商”活动,助推问题在一线协商、矛盾在一线化解、共识在一线凝聚。

突出协商实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把协商民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协商成果能否发挥应有作用,关键要解决好成果转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这是协商的落脚点,也是衡量政协履职实效的重要体现。日照市政协建立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评价机制,经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采纳的协商意见建议清单,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意见建议的落实。协商建议办理完成后,承办部门形成结果反馈清单,及时向协商议事召集人反馈。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可操作建议,可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向上反映。对持不同意见的群众,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可通过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跟踪办理情况,推动协商成果落到实处。如阳光协商—重点提案督办会;阳光协商—专精特新界别协商会;阳光协商—聚焦“停车难”问题解决专题协商会;阳光协商—助力三庄黄桃产业发展现场协商会。协商不固于协商议事室,更多是在现场、在社区、在田间地头、在群众身边进行协商,着力在持续跟踪问效、助推相关问题解决方面下功夫,让协商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生动注脚。

(作者杨留星系山东省日照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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