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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政协各专委会与县直单位对口联系安排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3-02-20    点击量:3576 次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县直单位与县政协各专委会工作联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 根据全县机构改革情况,对县政协各专委会对口联系县直单位安排进行调整。

   一、对口联系安排

  (一)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县数据资源局;

  (二)县政协经济委员会联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县国控集团、县担保公司、县工投公司、县内各银行、县内各保险公司;

  (三)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联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运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牛岭水库建管处、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公司、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

  (四)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联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科协、宣城市工业学校、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五)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系单位:县人武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信访局、县消防大队、县残联;

  (六)县政协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联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老干局、县外事办、县人社局、县机关服务中心、县关工委、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七)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联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委党校、县委党史地方志室、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文联、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委会、黄田景区管理处、新华书店;

  (八)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扬子鳄保护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供电公司。

    二、对口联系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三)县直单位工作中涉及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方案;

  (四)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县直单位对县政协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情况;

  (六)县直单位提案办理和落实,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办理情况;

  (七)县政协各专委会调研视察活动;

  (八)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三、对口联系的形式和要求

  (一)县直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应视情邀请县政协对口联系的专委会负责人和委员参加。

  (二)县直单位印发的有关重要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简报、重要统计报表等资料(涉密的除外),应及时抄送给县政协对口联系的专委会。

  (三)县直单位开展涉及全县性的各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政协对口联系的专委会负责人和委员参加。

  (四)县政协专委会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对口联系的县直单位要安排相关负责人参加,并视情向委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县政协专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民主监督等活动,对口联系的县直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根据工作需要,政协专委会可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

  (六)县政协专委会提出的调研报告、意见和建议,应抄送对口联系的县直单位。有关县直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答复反馈。

  (七)县政协专委会要加强对所联系县直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对口联系的县直单位要积极配合。




                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泾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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