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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3-07-20    点击量:6950 次  

关于“加强我县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

县政协调研组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2023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活动计划安排》,3月中旬以来,县政协调研组围绕“加强我县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课题,通过外地考察、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情况以及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经分析研究形成此调研报告。

  1. 非遗的概念及我县非遗的基本概况

    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指世界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非遗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基因库”,是民族认同、维系、凝聚、绵延的基本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我国的非遗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6大类项目。

    近年来,非遗保护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我国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是指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批准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泾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汉家旧县,江左名区”之称,非遗资源较为丰富。截至2023年3月底,我县被认定的非遗项目达84项,涵盖了所有类别,呈现出种类全、数量多、分布广和结构完善的特点。其中,宣纸制作技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也是安徽省唯一独立申报、独立保护的人类非遗项目;宣纸制作技艺、宣笔制作技艺2项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绿茶制作技艺等12项被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云岭糕点制作技艺等24项被列入市级非遗名录,查济民歌等45项被列入县级非遗名录。全县共有非遗传承人131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名,省级非遗传承人16名,市级非遗传承人41名,县级非遗传承人71名。全县共有非遗传承基地14个,其中,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省级非遗工坊1个,省级非遗传承基地2个,市级非遗传承基地3个,泾县非遗人家5个;非遗博物馆和艺术馆各1个。

    二、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扎实开展非遗的普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泾县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成立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县各级非遗项目申报以及非遗挖掘、整理、研究、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探索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制度、传承人评估制度,并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成立泾县非遗保护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平台、人才、信息等方面优势,加强对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我县非遗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有效推进普查申报和支持扶持工作。先后开展7批非遗普查申报工作,已公布6批县级非遗项目和4批县级非遗传承人。对10多个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通过拍摄影音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题记录。2021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实施《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及培育者、预备队进行奖励和补助。此外,还出台《泾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县老艺人、老匠人传承的扶持。

    (三)深入开展宣传展示活动。近年来,我县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宣纸的千年密码》《中国影像方志-泾县篇》《解开文房四宝的时光密码》等节目在央视播出。连续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演系列主题活动,成功承办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安徽主场活动。在全市率先启动“订单式”非遗进课后服务活动,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广泛开展非遗主题节庆活动,元宵节的舞龙表演、端午节的龙舟赛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积极推进非遗走出去,近年来先后参加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非遗展、长三角城市非遗特展等,不断扩大我县非遗的对外影响。

    (四)积极探索开发利用路径。在全省率先编制《泾县非遗“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推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探索“非遗+研学”发展模式,目前宣纸制作技艺、宣笔制作技艺、榔桥木梳制作技艺等非遗研学项目受到学生欢迎,接待研学人数逐年递增。探索“非遗+民宿”发展模式,依托非遗传承基地,打造集非遗展示体验、文创陈列销售、住宿餐饮于一体的非遗主题体验综合体—“泾县非遗人家”。目前已创建“云岫陶源”、“水墨花砖”、“草色帘青”、“月下仙草”、“佳木兹庭”5家。探索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为非遗注入活力。如推动“查济民歌”进景区,在景区设置非遗专柜,为游客提供多元化旅游产品。

    三、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艺传承人才缺乏我县非遗目前主要通过“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承,受经济收入、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坚持下来不多,有所成就的更少。如后山剪刀制作技艺、木壶艺术等非遗项目,都是老一辈在坚守,后继乏人的困境越来越明显。一些非遗项目靠子承父业的模式,才得以延续,但愿意钻研的下一代也逐渐减少。如木榨油制作技艺,传承人尚在从业,但坚持发展下去的意愿不强。一些传统舞蹈、传统音乐和民俗类非遗项目,因目前很难产生经济效益,传承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奎峰板龙、独山陈板龙等民俗类项目一年甚至几年演出一次,演出人员年龄老化,青年人参与的很少。

    (二)阵地建设滞后。我县非遗资源较为丰富,但是都散落在全县各乡镇,虽然部分项目有传承基地,但县城作为泾县的中心和游客的集散地,缺少一个综合性的展馆,不利于市民特别是外地游客全面了解我县的非遗项目,除宣纸、宣笔、舞龙、龙舟赛等少数几项外,大部分项目还是“藏在深闺无人知”。非遗项目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的覆盖率不高、影响力不大,如部分景区开办了“泾喜”文创店,但是销售的商品鲜有非遗产品。

    (三)产品运营能力较弱。大部分非遗项目没有找准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产品缺乏创新,很难符合现代审美和生活需求。传统技艺类项目以个体从业为主,人员流动性大,市场开发能力不强,规模化生产程度较低。如后山剪刀处于单人作坊式生产、待客上门式营销状态,有传承、没创新,有产品、没规模。云岭糕点、正兴隆酱菜等产品包装档次低,没有凸显非遗特色,很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宣纸和宣笔制作技艺非遗研学项目,传承人讲技艺、讲工匠精神的多,宣传推介非遗产品的少,非遗研学的经济价值尚未充分挖掘。皖南木雕、泾县油布伞等非遗产业经营多年,虽有一定名气,但仍然处于作坊式生产模式。

    (四)转化利用水平不高。非遗和旅游结合融合不够紧密,如非遗产品很多,但作为旅游商品和伴手礼商品出售的还不多;传统舞蹈、音乐、龙舟等非遗项目,未能融入旅游项目同时,还存在讲不好“非遗故事”的问题,如市级非遗项目“十里桃花与万家酒店的故事”在泾县家喻户晓,游客也都听说过,但至今全县还没有以“万家酒店”命名的酒店,故事的内在价值未能充分挖掘。此外,非遗的研学游价值也未能充分利用,在非遗研学旅游线路设计、非遗课程设计、住宿餐饮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

    四、对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

    (一)明晰发展思路。一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体原则。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一步扩大我县非遗项目总量和提升非遗项目质量。同时,深挖我县非遗内涵,创新非遗展现形式,找准非遗与旅游的结合点、契合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推进“非遗+研学”“非遗+民宿”“非遗+文创”“非遗+美食”“非遗+演出”等“非遗+”矩阵式发展,促进非遗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二要坚持“一方名品、一城风华、一段佳话、一流品牌”的发展方向。“一方名品”,即依托泾县宣纸、宣笔、油布伞等特有的非遗项目,打造本土化、时尚化非遗产品。“一城风华”,即按照“小集中、大分散”的原则,在县城建设综合性非遗馆,在乡镇布设非遗部落、非遗人家、非遗工坊等,推进非遗布点全域化。“一段佳话”,即挖掘泾县地域文化,讲好泾县非遗故事。“一流品牌”,即打造泾县非遗公共品牌“泾有佳品”和“泾喜”文创店。

    (二)激发非遗活力。一要发挥非遗人才培育政策的激励作用。根据现行的《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学徒每月领取600元补助。建议按照学徒年限来增加补助金额,提高学徒的积极性和持续性。将优秀的非遗人才纳入“两代表一委员”“宣城工匠”“泾工巧匠”人选,并适当提高比例。加强对非遗传承人和学徒的培训,并组织外出考察,了解非遗发展形势,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内生动力。二要营造重视非遗的浓厚氛围。在县域公共场所、景区景点、机关单位等地广泛设置宣传展板。鼓励支持传承人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开设非遗工坊,切实做好非遗宣传推广和体验传习工作。做好非遗进课堂工作,让全县中小学生从小了解非遗知识,体验非遗技艺,感受非遗魅力。三要提高非遗产品的市场化水平。依托县文旅集团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加强对全县各类非遗产品的研发和营销,根据现代人审美特点和生活需要,对非遗产品进行改进或开发新产品,并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营销,打破非遗产品作坊式发展的局面,形成产业化、集团化发展模式。

    (三)推动融合发展。一要做好空间上的融合。将旅游空间作为非遗传承和利用的重要载体,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景区景点资源,为非遗传承人在景区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如对在景区开设“非遗门店”的减免房租或房租补贴;也要着眼长远,整合全县非遗产品,打造展陈展演销售平台,如建设泾县非遗馆、非遗客厅或非遗街区等。二要做好内容上的融合。大力推进非遗研学旅游,开发“一首诗、一张纸、一支笔、一块砖、一把梳、一杯茶”等主题研学产品,在此基础上打造若干条非遗研学旅游精品线路。如春季开展以踏青赏春为主的研学游(涵盖绿茶制作技艺、锅巴制作技艺、木榨油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开发以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游(涵盖宣纸、宣笔制作技艺,制陶技艺等)。同时要找准不同类别的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如深入挖掘民间文学的价值和精神内涵,并编入导游词、解说词;适当改进舞龙舞狮等民俗和查济民歌等传统表演类非遗展演形式,促进非遗展演进景区常态化,让非遗成为景区旅游的重要项目;积极开发宣纸、宣笔、油布伞、木梳等传统工艺文创产品,并作为“泾县礼物”对外推广。三要强化利益上的融合。加强顶层设计,加强非遗传承人和研发设计销售公司之间、非遗传承人和景区景点之间的利益联结,着力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强化要素保障。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泾县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尽快研究成立泾县非遗保护中心,核定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指导全县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二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订传承人培训计划,继续加大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者、预备队的扶持奖励。着眼于非遗和旅游融合,开展双向培训,即将旅游相关业务内容纳入非遗培训范围,帮助传承人了解旅游行业特点、运营模式和游客需求等;将非遗内容纳入旅游行业培训范围,帮助导游、讲解员了解非遗。积极引进非遗产品设计、运营方面的专业人才。三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建议县财政根据情况逐年增加非遗扶持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非遗传承人做强做优非遗产业。将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作为资源要素纳入文旅产业一体招商,大力引入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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