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范小龙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8-06-21 点击量:3862 次
(2018年6月21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范小龙,因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撤销其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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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范小龙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