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9-03-28 点击量:3305 次
(2019年3月28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泾县县委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泾发〔2019〕7号),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泾县政协农村委员会更名为泾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泾县政协文史委员会更名为泾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泾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泾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调整后,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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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