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9-12-25 点击量:2745 次
(2019年12月24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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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