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9-12-25    点击量:2745 次  



(2019年12月24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分享到朋友圈
​关于同意洪寿宝、董霞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