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常委 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委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0-03-06 点击量:8097 次
泾协党组〔2020〕2号
县政协各专委会,机关各科室:
《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常委 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委员的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2月17日
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常委
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委员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泾县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县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常委、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委员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联系对象
县政协党组成员每人联系4-5名党外常委,党员常委每人联系11-13名党外委员,联系对象按照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对集中、联系委员人数大致相当的原则进行划分。
二、联系方式
1.走访看望。不定期到联系对象工作单位走访看望,交心谈心,主动了解联系对象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
2.个别谈心。就联系对象所关心的问题,联系人与联系对象个别谈心,沟通交流。
3.共同活动。邀请联系对象参加有关视察、考察、调研学习等活动,主动搭建知情明政平台。
4.集体座谈。就大家共同关心的某些问题、事项,邀请联系对象座谈交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
5.联谊交友。通过组织各类座谈会、联谊会及文化体育等活动,密切联系,加深友谊。
三、联系内容
1.团结引导党外常委和委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增进“四个认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有关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理论新观点。
3.及时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适时通报县政协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广大委员对泾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4.突出履职示范引领,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委员履行职能有机融合,让履职活动成为建言献策、协商议政的过程,成为接受教育、统一思想的过程。通过县政协党组成员、党员常委、党员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党外常委和委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县政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5.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外常委和委员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其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及时帮助反映、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工作要求
1.服务保障。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工作按照任务分工由相关科室负责对应服务保障。联系人开展联系时, 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将联系时间、地点、内容和反馈等情况准确及时记录下来。党员常委要积极主动联系党外委员,并将联系情况报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前,专门委会办公室对联系情况进行汇总,并纳入委员履职量化管理考核。
2.联系形式。每年联系活动不少于两次,联系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当面交谈、共同活动,也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联系。
3.活动成果转化。对常委、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有关科室视情商请委员完善内容,以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反映,并及时向委员反馈办理情况。
附件: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外常委、党员常委联系党外委员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