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 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0-12-23 点击量:3049 次
(2020年12月23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4日至6日在县城举行。建议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县委书记在开幕会上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县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开展视察;
六、选举事项;
七、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决议;
八、听取县政协主席在闭幕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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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