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政协副主席分管、专门委员会联系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0-07-10 点击量:28478 次
泾协〔2020〕7号
县政协各专委会、各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
《县政协副主席分管、专门委员会联系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制度》业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泾县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抄送: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乡镇党委
县政协副主席分管、专门委员会联系
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联络组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县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县政协对乡镇联络组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乡镇联络组工作扎实开展,推动县政协履职活动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分工
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自身特点,结合住乡镇县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所属专委会,分别联系相关乡镇联络组;县政协副主席按照分工,分管相关乡镇联络组。详细安排见附件。
二、联系内容
县政协副主席、专门委员会对所分管、联系的乡镇联络组在组织委员参加协商议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联合开展履职活动。
(一)指导所联系乡镇联络组召开工作会议,组织集中学习,通报有关工作。
(二)定期走访所联系的乡镇联络组及委员,了解联络组及委员履职和工作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和协调解决乡镇联络组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围绕县政协年度重点民主协商、民主监督课题以及委员“三进”等工作,参与所联系的乡镇联络组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协助形成调研报告、考察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成果。
(四)协助乡镇联络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凝聚共识、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专门委员会在年初安排全年工作时,要把所联系的乡镇联络组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乡镇联络组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加强与乡镇联络组的联动。
(二)各乡镇联络组召集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方面,要主动与分管的副主席和联系的专门委员会沟通。
(三)县政协办公室、专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报送和反馈,加大对乡镇联络组工作动态以及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为专门委员会联系乡镇联络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