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1-11-19    点击量:8165 次  

(2021年11月19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朱利民同志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届县政协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撤销洪忠炎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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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