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1-11-19 点击量:8165 次
(2021年11月19日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朱利民同志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届县政协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撤销洪忠炎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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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协泾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委、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