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狄智权等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2-07-01 点击量:7344 次
(2022年6月30日政协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狄智权同志县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高珊同志、刘翔同志、查勇同志县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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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狄智权等同志辞去政协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