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3-07-05    点击量:4129 次  


  (202375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增补胡文军、石利国同志为十一届县政协委员

  免去沈平同志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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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