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3-09-21 点击量:4132 次
(2023年9月19日政协泾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任命:
佘民同志为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