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四海等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4-06-28 点击量:1940 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2024年6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胡四海同志为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勇同志的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勤同志的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分享到朋友圈
关于胡四海等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