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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四海等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4-06-28    点击量:1940 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2024年6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胡四海同志为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勇同志的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勤同志的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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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四海等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