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4-06-28    点击量:1903 次  


(2024年6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增补杨勇同志为十一届县政协委员(中共界别,编入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免去杨勤、石利国二同志的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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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