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春美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4-06-28    点击量:1163 次  


(2024年6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郑春美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经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郑春美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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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郑春美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