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5-07-04    点击量:127 次  

(2025年7月3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增补李直斌同志为十一届县政协委员(文艺新闻界别,编入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免去吴文军同志的十一届县政协委员职务。

分享到朋友圈
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