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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2026年1月6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协商决定:
任命:
曹斌同志为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郑陈鹏同志的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