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6-07-13    点击量:25 次  

(2026年7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经2026年7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协商决定,

增补下列九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

吴治国(中国共产党界别);

徐继红(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韩旭(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董大俊(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马朝晖(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吴强(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汪奇(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罗成(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王乐(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免去:

董双庆、李晅、项翀、倪勇才、赵不懔、姚金和等六同志的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分享到朋友圈
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