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26-07-13 点击量:25 次
(2026年7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经2026年7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协商决定,
增补下列九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
吴治国(中国共产党界别);
徐继红(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韩旭(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董大俊(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马朝晖(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吴强(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汪奇(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罗成(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王乐(中国共产党界别,编入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免去:
董双庆、李晅、项翀、倪勇才、赵不懔、姚金和等六同志的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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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泾县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