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期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3-01-05 点击量:2755 次
县政协召开九届三次常委会议
上午,全体政协常委前往黄村镇、丁桥镇和昌桥乡,视察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农村土地流转和蔬菜种植合作社。<o:p>
下午,会议听取了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通报,与会常委就通报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o:p>
会议认为,全县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狠抓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增强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了全县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会议要求,县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推进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o:p>
2012年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o:p>
一、工作开展情况<o:p>
(一)坚持源头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县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15个专项调解工作组,分类、分流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在乡镇,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开展大调解工作,村(社区)依托综治工作站,重点做好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o:p>
2、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多元排查调解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综合研判、分流处理、分级化解机制;坚持县、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以及公安维稳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联调联动、领导包案、督查督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县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县司法局和公安交警大队联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县法院和消费者协会联合设立消费权益纠纷调解室。医患纠纷、劳资纠纷行业调解组织正在筹建中。据统计,1-8月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08起,其中多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得到成功化解。<o:p>
3、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注重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今年共对20个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既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o:p>
(二)坚持打防结合,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以及电信诈骗、制假贩假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1-8月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32起,其中故意杀人1起,故意伤害13起,强奸1起,抢劫1起,盗窃144起,抢夺4起,诈骗5起,毒品犯罪7起,经济犯罪27起,其他29起。<o:p>
2、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力量深入城乡结合部和治安复杂部位、公共场所,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限期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打非治违”、“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同时加强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商业秩序、市容环境、食品卫生、文化市场等管理和整治。<o:p>
3、继续深入推进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打防控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今年上半年已完成“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和监控平台建设,已基本覆盖城区出入口、主要道路、重要路口、党政领导机关、繁华地段、公共场所、治安复杂部位、要害单位、社会单位、新建居民小区;今年以来,把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以租代建的方式建立覆盖乡镇主要路段、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探头(15个左右)和派出所二级视频监控平台。目前全县共建一、二、三类视频监控探头3800余个。根据农村治安特点,积极推广实用技防实施建设,大力推广具有自防、协防、联防功能的移动“十户联防”安全防范联动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11000户联防编组。加强重点行业场所治安防控,建立了“社会治安信息采集平台”,实现对旅店业、歌舞娱乐场所、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和拆解业、二手车、二手手机、典当业等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信息化的全覆盖。健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研判、导控,删除不良信息200余条,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o:p>
(三)坚持服务为先,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o:p>
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出狱所必送必接措施,实现出狱出所评估、衔接管理、安置帮教机制,积极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家庭困难;对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司法机关、社区组织、家庭成员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共同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建立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动,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与宣城市精神病院协作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管控和救治高危精神病人15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危害;整合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民政、司法机关等各方力量形成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服务的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o:p>
(四)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夯实综合治理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维稳综治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10个乡镇配备了副科级专职副主任,各乡镇不少于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办公条件逐步改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规范,进一步完善统一受理、分流、协调、督办、归档“五统”和矛盾联调、工作联动、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村(社区) 维稳综治工作站集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综治协管队伍、治安巡逻队“五位一体”,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县直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均建立起了维稳综治、调解、创建组织,全县上下形成了职能互补、协作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四级联动维稳综治组织网络。<o:p>
2、加强综治工作制度建设。适应形势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县综治委全委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县综治委专题会议、乡镇综治办主任例会、县综治委专项工作、联络员工作、联系点、述职、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着力推进综治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o:p>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加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3月份,开展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其他职能部门也利用不同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法治天地》电视专题栏目内容更为丰富,贴近实际,达到了一定宣传效果。同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解释对话到位,对无理取闹的骨干分子打击处理到位,对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帮扶到位,对不明真象参与上访的群众教育到位。<o:p>
4、推动平安创建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深化平安泾县建设,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景区、平安市场、平安公路、平安医院、平安敬老院、平安文化市场、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参与度,提高覆盖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深化行业、系统平安建设的标准,深入推进行业性平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了“零发案”社区(村)和单位创建、为重点工程创平安等创建活动。<o:p>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o:p>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综治组织机构建设,为综治工作开展提高强有力组织保障,专项组重点突破抓,主要领导领头统筹抓,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抓,其他领导协调配合抓,相关人员分块落实抓;二是进一步统筹整体推进。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抓好结合点,打造亮点,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利用各类会议、培训班进行知识培训,加强各级干部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结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和综治队伍服务管理水平,用心用力尽责抓好本职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综治工作的过程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办法,表彰奖励先进;五是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引导各单位多创“管用、实用”新项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规范机制制度层面和实际政策措施层面。<o:p>
(县政协九届三次常委会议通报材料)<o:p>
泾县人民法院工作情况通报
县人民法院<o:p>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荣获县平安、综合治理、“六五普法”、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市中院组织的全市法院系统2011年度涉诉信访、调研宣传及综合考核三项考评中,我院均荣获第一名。截止9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79件,结案2507件,同比增长9%和7.7%。<o:p>
一、坚持大局为重,执法办案取得新成效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促进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03件,审结96件,判处罪犯15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依法打击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审结此类案件3件5人。严惩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审结此类案件2件2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此类案件41件59人。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实现量刑公开、公正、均衡,对符合规定的63件案件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判决被告人113人,服判息诉率达97.1%。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促使被告人主动赔付,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理此类案件10件,调解结案6件,调解率为60%,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7.43万余元。<o:p>
民事审判坚持调判结合,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2047件,结案1671件,结案标的5166.46万元。其中,审理婚姻、“三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等案件411件,尽力化解家庭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31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262件,保障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832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o:p>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社会发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审结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件,经审查裁定准予进入执行程序10件,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权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官民”和谐中的作用。<o:p>
执行工作坚持刚柔并济,保障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1003件,执结726件,同比上升19%和21%。积极推动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召开,落实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综合组、财产查控组和财产处置组,分别行使财产查控和处置权限,实行分段集约执行。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并举,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关注民生、体恤民情、注重和谐,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特定案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执结此类案件122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o:p>
集中力量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以“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为统领,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完善信访工作日志和信访案件台帐,对有信访苗头和隐患的案件,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释法析理、稳控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取得新收案件零信访的良好效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o:p>
坚持审判与服务并举,积极为县重点工作保驾护航。积极运用刑罚手段,依法惩处破坏生态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运用民事、行政审判手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对环境进行监管和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85件,为生态立县战略和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开设审判“绿色通道”,积极参与“双查”活动,对涉及“双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o:p>
二、坚持民生为本,司法为民取得新进展<o:p>
完善诉讼服务,实现便民利民。为完善诉讼服务功能,争创优秀诉讼服务中心,我院在总结两年来的运行经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庭室剥离出来,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24项服务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o:p>
加强诉调对接,促进纠纷化解。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机制建设,先后与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交警队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无缝对接。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和简案速裁工作。现已诉前调解结案290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的17%,速裁51件,司法确认18件。大多数纠纷在一周内得到解决,没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o:p>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一是所有诉讼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排期开庭。对外,让当事人在立案的同时就知晓开庭的时间、地点,深受欢迎;对内,既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又提高了审判法庭的利用率,缓解了审判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案件分流。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案件类型,结合各业务庭审理案件的特点,对案件进行分流,既平衡各业务庭办案数量,提升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培养民刑兼通的全能型法官,防止各业务庭“忙闲不均”现象的发生。三是实行赔偿款收付直通。在审理交通事故等有赔付内容的案件时,在立案环节便要求权利人提供银行账号并确认,将银行账号写进裁判文书,要求赔付义务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直接将赔偿款汇入权利人提供的账号,减少了原先赔付义务人将赔偿款汇入法院账号,权利人再到法院领取的环节,方便了当事人,受到群众好评。四是与高校开展共建活动。与安师大政法学院共建教学与实践基地,通过接收一定数量法学专业本科实习生、邀请安师大教授为法官进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培训,实现院、校共享优势资源,达到互助协作、优势互补。<o:p>
探索“委托送达”,创新成效初显。针对我县多为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难找,送达难的问题,我院制定《关于委托乡镇组织送达法律文书的实施意见》,在两个乡镇试行委托司法所等基层组织送达,以提高送达效率。委托送达试行以来,不仅能及时快捷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委托基层组织送达,也可让基层组织在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涉诉矛盾情况,有利于基层组织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防控,同时在送达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可以更好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及时化解矛盾。现委托送达案件120件,其中在送达时由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做调解工作,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2件。<o:p>
加强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对66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17.45万元;对1028件案件因调解、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退回诉讼费51.82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5.62万元,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权利人及时得到救助。<o:p>
三、扎实开展主题活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o:p>
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宗旨意识。我院紧密结合实际,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作风建设年”和“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原则,通过建立院领导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查找并纠正在执法理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使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领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开展经典天天读、举办廉政文化展、成立法官志愿者服务队等健康向上的文化创建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内部网络和本院网站等各种平台,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o:p>
扎实推进“两评查”活动,提升司法能力。自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坚持“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自选动作”突出实效。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评查细则,对评查活动的任务目标、评查重点和范围等做了详细安排,确保评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改。坚持将学习、点评、整改贯穿于“两评查”活动始终。各业务庭根据法官和案件审理情况,摸清参与评查的裁判文书和案件庭审的总数,建立台帐,制定评查计划,由活动办公室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评查活动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找原因,限期整改。三是公开评查,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其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着眼实效,边查边改。现行的评查是事后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只能是下不为例。为使评查取得实效,我院采取安装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完善《裁判文书审签规定》和在裁判文书签发后送达当事人之前进行一次评查的方法,不让裁判文书带病出门。针对庭审模板老化,有的环节已不合时宜的问题,要求各审判业务庭与时俱进,全面审查,依法修改庭审模板,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o:p>
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改革措施及时向县委报告。坚持定期向各监督部门寄送《法院信息》、《案件传真》,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旁听庭审,拓宽和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监督渠道。邀请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涉诉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今年来,邀请人民陪审员294人次参与了167件案件的审理,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o:p>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o:p>
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深感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我们将振奋精神,严把案件质量和效率关,快办案、办好案,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o:p>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确保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得到公开、公正、高效地化解。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按照要求,全面完成评查工作,在总结经验和评优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两评查”长效机制。同时,将此项活动同审判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强化对审判、执行的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o:p>
二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作风建设年”、“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廉洁司法水平,实现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o:p>
三是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拓宽和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监督渠道。加强涉诉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o:p>
四是倾力营造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始终将文化育人、文化建院、文化兴院作为打造和谐法院的指导方针,继续结合自身特点,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文化活动,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法正风清、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o:p>
(县政协九届三次常委会议通报材料)<o:p>
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县人民检察院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o:p>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根据上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o:p>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公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8月25日,下同)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3件77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6件83人(含上期结存,下同);受理审查移送起诉案件95件184人,已提起公诉79件141人,移送他院审查起诉5件6人,批捕案件的正确率和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同时,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发挥检察环节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又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侦监、公诉部门经审查,共依法对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o:p>
在执法办案中,侦监部门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带动立案监督工作健康开展。同时注意强化业务管理,提高办案水平,在一季度全市《审查逮捕意见书》抽查评比中取得了第一名。公诉部门始终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注重科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编制了公诉人工作手册,深入开展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工作。<o:p>
严肃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o:p>
今年以来,我院反贪部门共受理案件线索10件,立案侦查4件4人,其中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2件2人,贪污案1件1人,反渎部门立案侦查渎职案1件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o:p>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院突出重点,强化支农惠农领域案件查处,深入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危害民生工程、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反贪部门立案查处的我县某食品公司负责人涉嫌贪污、侵吞国家民生项目资金一案,打击了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我县的经济秩序与社会和谐。反渎部门查办的一件滥用职权、受贿案在上级评选活动中获评全国“百件优质案件”和全省“五大精品案件”。<o:p>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院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在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积极受理行贿档案查询。截止目前共开展预防讲座6次,预防调查8次,警示教育活动4次,国有土地拍卖专项预防监督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次。7月份,联合纪委、公安、法院等11个单位建立了全县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8月份,开展了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宣传月活动。通过这一系列预防工作,有效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o:p>
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群众权益,深化矛盾化解:<o:p>
一是刑事诉讼监督工作逐步强化。截止目前,侦监、公诉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8件次,对移送起诉的案件退回补侦10件次。同时,通过出庭公诉、审查判决裁定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对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适用进行有效监督。<o:p>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发展。截止目前,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审结8件,依法提请抗诉4件,支持起诉4件。审查法院生效判决书50余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2件,接待当事人咨询40余人次。<o:p>
三是监所检察工作不断加强。突出做好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工作,各项监管检察措施到位。2月份联合县看守所开展了整治监管场所秩序专项活动,纠正违法、排除监所安全隐患30余件次,5月份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专项调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o:p>
四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明显。继续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加强了检察窗口建设,深入创建文明接待室,结合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认真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目前共受理来信来访80余件次,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o:p>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务保障,强化检察宣传:
今年以来,我院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统领,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以深入开展争创法警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规范化驻所检察室、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为着力点,深化服务理念,强化制度措施,狠抓管理落实,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和宣传工作,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o:p>
一是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我院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作风建设年”和“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法制宣传、公诉人宣誓、慰问敬老院、演讲比赛、检察长上党课等多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的增强干警的服务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依法办案意识。我院还坚持把岗位练兵作为提高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举办百日业务培训计划、公诉人岗位练兵比赛、学习贯彻新刑诉法讲座、法警春季集训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我院还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5月份,开展了检察机关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见,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群众代表的联系。<o:p>
二是检务保障和检察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我院侦查技术楼自去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不断进行内部硬件设备和外部环境设施的改善工作。6月份,建成了占地近8亩,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设有原高检院刘复之检察长题字的景观石、完备的亮化设施和三十余种常绿花木的检察文化广场,打造了花园式单位;我院还充分发挥干警的特长,利用领导题词、干警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建设了检察文化长廊;同时为干警办公室和机关公共区域添置了大量绿色植物,美化了机关环境,提升了机关品位,浓郁了机关检察文化氛围。这些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大楼功能、强化保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o:p>
三是检察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我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大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大投稿力度,并制定了相关奖励办法,检察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截止目前,我院共编发《检察工作简报》78期,相关信息被市级以上机关采用或转发11次。向新闻媒体投递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300余篇,被《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安徽日报》、《检察日报》、《安徽电视台》、《宣城日报》等各级媒体采用220余篇。<o:p>
此外,检察信息、检察技术、计财装备、统计、档案、法警等各项工作紧密围绕检察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证。<o:p>
今年以来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还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二是自侦案件案源渠道不畅、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不多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三是干警的执法水平与不断增长的检察工作要求尚有差距。<o:p>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以正在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剖析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改进。<o:p>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坚持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维护稳定,保障公平正义。<o:p>
一是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等犯罪,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有效打击文化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犯罪,加强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政治、法治和社会环境。<o:p>
二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不断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批捕和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健全执法办案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深化法律文书说理和检调对接等工作,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矛盾延伸,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在检察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信访接待工作中的便民措施,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o:p>
三是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恶劣的,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和司法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规范发展;更要树立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理念,加强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介入等措施,突出对重点工程和重点行业的预防,保障我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进行,提升预防工作对经济发展的服务功效。<o:p>
四是强化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加强对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大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力度,探索开展类案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大刑事案件实行提前介入,保障法律监督及时到位,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o:p>
(县政协九届三次常委会议通报材料)<o:p>
提案工作38问:
政协委员提案怎么写?
(三)<o:p>
按:提案是人民政协和委员行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撰写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提案者能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指导政协委员多提高质量的提案,本刊将分三期连续刊登《提案工作38问:政协委员提案怎么写?》<o:p>
二十一、政协全会期间提案工作怎样进行
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是提案最集中的阶段。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等工作相当浩繁,还要向大会提交《提案审查报告》。为使各项工作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大会提案组在提案委员会领导下要作好充分准备,其中特别要制定好两个工作方案。<o:p>
一、提案委员会工作方案
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步骤。方案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领导;(2)任务;(3)工作步骤;(4)注意事项。工作步骤中对提案委员会的会议要作出精心安排,明确会议目的、内容及时间、地点;如何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如何签定审查意见;确定提案截止日期。方案文字应简练,但各项工作如何搞,各个环节如何衔接要交待清楚。经提案委员会通过后施行。<o:p>
二、提案组工作方案
大会提案组是大会期间在大会秘书处和提案委员会领导下的办事机构,其工作方案主要是程序的,目的是使工作人员(其中多数是临时抽调来的)明白如何开展工作以及各自的任务。其程序可图示如下:
征集登记分类打印初审、确定承办单位提交委员会定审交办,提案组按工作程序一般将工作人员分为两部分:办公室负责提案的登记、分类、打印;业务组按提案类别再分若干小组,对提案进行初审,确定承办单位。初审后的提案交由提案委员会审定。会议结束前,由提案组写出总结和提案审查报告,经委员会通过后,提交大会审议。<o:p>
二十二、为什么要规定提案的截止日期<o:p>
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确定提案的征集截止日期是为了便于审查、统计和向大会作《提案审查报告》,便于集中交办,全会开幕期间,提案委员会将根据会议日程安排,确定截止日期通知全体委员。截止日期后,提案征集工作继续进行。征集到的提案,处理工作同全会期间一样,立案后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对此同样重视。<o:p>
除此之外,每年度提案也要有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归入下一年提案。这是因为提案征集后,要留出时间给承办单位办理提案。通常这个时间规定为三个月,因此,下年度政协大会之前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即为年度提案截止日期。<o:p>
二十三、对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哪些规定
政协提案一直受到党政部门的重视,在办理工作中,大多承办单位均制定了办理工作的《规定》或《细则》,建立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会办制度,回执制度,答复制度等,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o:p>
承办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向提案者按时作出书面答复。对承办单位的要求是:<o:p>
1.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o:p>
2.应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o:p>
3.应加强同提案者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落实提案的措施。<o:p>
4.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复文直接寄提案者,并抄送提案委员会,党委部门同时抄送党委办公室,政府部门同时抄送政府办公室。<o:p>
5.对提案答复应按统一格式行文,并加盖单位公章。<o:p>
6.对提案者在反馈意见中有不同意见的应作进一步答复。<o:p>
二十四、提案办理的原则及具体要求是什么<o:p>
提案办理的原则是: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具体要求是:<o:p>
1.凡应该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迅速解决。<o:p>
2.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要定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o:p>
3.确实不可行的,要说明情由,解释清楚。<o:p>
4.牵涉到几个部门的,主办单位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o:p>
在办理政协提案时,如有些问题情况不明,不要凭想当然答复,应当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情况,从实际出发进行处理。有些问题还可与提案人联系,共同商量处理办法。这样做,即使有的问题解决不了,通过商谈,使提案人明白困难所在,也能取得谅解。<o:p>
二十五、办理提案的方式有哪些<o:p>
提案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主要有:
1.书面答复(基本的),同时在网上,即政府提案办理系统中予以答复。<o:p>
2.专题调研。对重点提案,应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可约请有关方面人士和提案者共同研究(也可约请提案者参与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o:p>
3.协商座谈。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提案者对答复意见比较大的提案,应主动与提案者联系,进行协商座谈。通过各自详细陈述意见,摆情况、讲政策、促进问题的解决;对确实难以办到的,可讲明困难,取得委员的谅解。<o:p>
4.通报情况。对关系全局的重要提案,或反映比较集中、委员普遍关注的提案,采用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扩大知情面。<o:p>
约请提案者参与调查和讨论,协商座谈,通报情况,是承办单位开门办案,增加工作透明度的好形式,也是党政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同党外人士交朋友,倾听他们意见,真诚对待他们批评和监督的好形式。<o:p>
二十六、承办单位怎样作提案答复<o:p>
对提案的答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承办单位要认真细致地作好提案答复。根据办理提案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应做到:
1.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地方党委)、国务院(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实际情况。<o:p>
2.对所提问题和要求,要有针对性地逐条答复,避免简单化;切忌说空话、套话和含糊不清的话。<o:p>
3.答复的口气要诚恳、谦逊,文字要通顺、简明。<o:p>
4.要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o:p>
为使承办人员草拟好答复,承办单位领导对一些重要提案要进行讨论研究,拿出明确的意见;对一些情况尚不明的提案,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答复草拟以后,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签发,再正式行文并加盖公章寄出。<o:p>
提案答复式样。对政协提案答复式样规范要求如下:<o:p>
对×××政协 届 次会议<o:p>
第 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o:p>
×××委员:<o:p>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o:p>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o:p>
联系电话:<o:p>
联系人:
抄送:县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 政协提案委员会<o:p>
二十七、怎样对提案答复进行审查<o:p>
对提案答复进行审查,是为了对办理情况进行把关,以提高办理质量。<o:p>
提案答复后,主要由各承办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单位的提案答复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答复是否有针对性、完整性;2.理由(依据)是否正确,是否实事求是;3.解释是否清楚、周详;4.行文是否规范,单位是否盖有公章等;审查中,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应重新办理;符合办理要求的,回复提案人,并抄送政协提案委员会,党委部门同时抄送党委办公室,政府部门抄送政府办公室。<o:p>
提案委员会接到提案答复后要作进一步审查,审查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同承办单位进行协商,再行答复。<o:p>
二十八、提案如何催办<o:p>
为了使提案的办理及时并做到“案案有交待”,催办是提案委员会的重要方式之一,其主要办法有:
1.电话催办。向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人员打电话,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尽快办理。<o:p>
2.上门催办。可以走访承办单位,沟通情况,进行催办。<o:p>
3.信函催办。<o:p>
4.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提案委员会用简报等形式把办理情况进行较为详细的通报。表扬好的,对办理情况差的单位可适当进行批评,并把《通报》送有关领导阅示。提案全部答复后,还应通报落实情况。<o:p>
5.视察催办。对超过期限仍未办复的个别单位,提案委员会可视情况到其部门视察。<o:p>
6.会议催办。召开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交流经验,提出要求。<o:p>
二十九、提案人如何向承办单位反馈意见<o:p>
按照办理提案的有关规定,承办单位在向提案者寄送答复文时,均注明联系电话,并附上《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目的是征求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尽力把工作做深做细,使提案者满意。提案者应及时填写征询意见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将具体意见、要求写入,及时反馈给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以便提案委员会商请承办单位进一步办理。<o:p>
三十、提案办结的标准是什么<o:p>
办理提案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也就是说对每件提案必须有明确的答复。复文送达后,除委员反馈意见不满意,须继续办理外,提案办理工作基本结束。<o:p>
办理工作要求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这是因为:
(1)政协提案是针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属民主协商范畴,不具法律约束力。承办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确定是否采纳;办理提案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要立足于落实和解决问题。对于那些确实可行而承办单位未予采纳的建议,可通过民主协商的办法求得问题的解决。<o:p>
(2)办理提案受一定条件影响,特别是涉及财力、物力等条件的限制,从全局观点来看一时难于解决,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o:p>
(3)有的提案由于缺乏调查研究,所提的问题与实际有出入,或者建议不可行,承办单位应说明情况,使提案者知情,取得谅解。<o:p>
总之提案的办结不是以采纳或不采纳作为标准,而是在答复中做到情况清楚,理由充分,说明明确。<o:p>
三十一、提案办理结果是怎样分类的<o:p>
国务院办公厅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问答中明确规定,提案的办理结果分A,B,C,D四类:<o:p>
(1)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
(2)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为B类;
(3)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为C类;
(4)提案所提问题只能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为D类。<o:p>
承办单位应根据以上分类在答复稿的右上角标明类别。<o:p>
三十二、提案委员会怎样推动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o:p>
《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提案委员会应“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提案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这是提案委员会的职责。也就是说,提案委员会不仅有向承办单位转交政协提案的责任,而且在办理过程中,应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主动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协助和配合承办单位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o:p>
1.协助承办单位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促进办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o:p>
2.配合承办单位的中心工作,就是提案提出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座谈,调查研究,共同协商提出可行性解决办法,促进提案落实。<o:p>
3.组织召开办理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经常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好的进行表彰,差的进行批评,督促他们改进工作。<o:p>
4.组织委员对承办单位进行视察,一方面可以促进提案的落实,另一方面也使委员了解情况,特别是对于那些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实地查看,取得委员的谅解。<o:p>
三十三、如何搞好办理提案的协商座谈会<o:p>
协商座谈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一种较好的形式,要取得好的效果,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o:p>
1.选准题目。鉴于承办单位政务繁忙,协商座谈不宜过频,应在认真筛选提案的基础上进行,一般选择:<o:p>
(1)党派提案或其他须重点办理的提案;
(2)委员普遍关心,多人多次提出而又未获解决的提案;
(3)委员对答复意见比较大的提案。<o:p>
2.确定恰当形式。协商座谈的形式和层次应根据内容确定。委员普遍关心的宜大型(较多委员参加),问题比较具体的宜中小型(一般说,中小型的效果更好)。具体方式,可请进来,也可走出去。<o:p>
3.创造良好的环境。民主协商是政协的优良传统,座谈应在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进行。提案委员会作为座谈的组织者,要起好协调关系的桥梁作用。要征求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愿意。作为承办单位应积极主动。双方如有座谈意向,提案委员会可进一步将问题症结向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交待清楚,以便早作准备。<o:p>
如果是大型座谈会,委员提问题须简明,开门见山,陈述情况应扼要,不冗长,争取时间,使更多的人发表意见。<o:p>
4.跟踪督促。协商座谈,只是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形式,而且也只是解决问题的开始(有的问题不能当场拍板,还需要承办单位研究),问题是否解决,进展情况如何,在适当时机要跟踪视察检查,使委员看到座谈的作用。要善始善终,切忌座谈会上热热闹闹,会后冷冷清清。<o:p>
三十四、怎样进行提案的跟踪办理<o:p>
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是对提案答复进行审查的进一步深化,也是避免答复与实际不一致,促进提案落实的有效措施。跟踪办理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选准题目。由于每年提案很多,不可能每件都进行跟踪办理,一般选择委员普遍关心和问题重大,承办单位已列入计划而在短期解决不了的重点提案。<o:p>
(2)建帐登记。题目选定后,提案委员会要与承办单位及提案人沟通情况。<o:p>
(3)跟踪办理。新的一年,根据提案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对上一年确定跟踪的提案,通过信函、视察、座谈等方式,保持和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提案落实的进展情况直到问题解决。<o:p>
三十五、提案委员会如何产生,职责是什么<o:p>
提案委员会的职责和产生在《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上已作了明确规定。<o:p>
提案委员会人选从本届政协委员中产生,由本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同时根据需要,由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决定增补或调整。<o:p>
它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本届各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加强与各地政协联系,相互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等。<o:p>
三十六、为什么要表彰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o:p>
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提案工作发展中,产生了许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七条关于“提案者提出的提案对于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承办单位办理提案认真负责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的规定。<o:p>
开展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活动,使优秀提案人得到鼓励,先进承办单位得到褒扬,其目的是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o:p>
三十七、优秀提案如何评选,条件是什么<o:p>
优秀提案的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先由承办单位根据优秀提案条件,对其所办理的提案进行择选,向政协推荐;政协在收到各单位推荐意见后,由提案委员会进行反复比较和平衡,提出初选意见;最后由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主席会议决定,由政协委员会进行表彰。<o:p>
优秀提案的条件是:1.提案内容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2.提案提出问题有针对性、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3.所提建议对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性,或具有前瞻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有明显的作用;4.提案被有关单位采纳后,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5.提案的书写符合规范要求。<o:p>
三十八、先进承办单位如何产生,条件是什么<o:p>
先进承办单位产生的办法是,由各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总结,由政协提案委员会发函请政协委员推荐,在委员推荐的基础上,提案委员会进行平衡,提出初选意见,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主席会议决定。由政协委员会进行表彰。<o:p>
先进承办单位的条件是:1.领导重视,办理工作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2.制定了办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保证按时限答复并做好总结工作;3.办理工作认真负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4.密切与提案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多数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5.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搞好协作和配合。<o:p>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今年四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st1:chsdate w:st="on" Year="2012" Month="5"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5月21日</st1:chsdate>和<st1:chsdate w:st="on" Year="2012" Month="7" Day="9"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7月9日</st1:chsdate>,全国政协和安微省政协先后印发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通知,要求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意见》的主要内容摘登如下,以供广大政协委员学习。<o:p>
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o:p>
1、完善提案交办制度。加强对提案的分类甄选,准确确定承办单位。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由政协召开提案交办会议,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集中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送交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要积极参与政协提案交办工作,加强与政协组织沟通协调,确保所有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o:p>
2、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提出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并及时向有关业务部门交办。建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注重总结政协提案办理经验,制定科学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o:p>
3、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逐步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承办单位要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参与政协组织开展的协商会、通报会等提案办理协商活动。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会同办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同一提案分别办理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o:p>
4、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重点提案是指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可行的提案。承办单位要在认真办好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提案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界别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加强指导。对领导同志批示的提案,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o:p>
5、积极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提案内容的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提案者反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或由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o:p>
6、健全提案答复机制。承办单位要在收到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之日起5个月内,收到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提案作出书面答复。提案答复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内容包括提案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建议的采纳或处理情况等;对未予采纳的建议,要予以说明。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要向提案者和政协组织作出书面说明。重点提案答复意见要经本地区本部门负责同志研究审定,办理结果要通过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提案者和政协组织通报。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在答复前要征求有关党派、工商联的意见,答复意见未落实或需要跨年度办理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党派、工商联作出说明,并组织跟踪督办。<o:p>
7、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制度。承办单位要定期检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政协组织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建立提案办理信息库,对需跨年度办理的提案,要适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对办理难度较大、提案者多年反复提交或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要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大督查办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发挥协调作用,强化工作督导。提案办理督查活动应视情况邀请提案者和政协组织参加。<o:p>
关于我县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我县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