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3-01-28    点击量:3836 次  

县政协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2012年5月21日泾县政协办公室党组、主任会议修订)会议制度(一)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1、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2、办公室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确定召开。3、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提出,会前与党组成员通气确定,会议材料由有关党组成员准备。4、办公室党组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人事问题和其他重要问题时必须全体成员出席,党组成员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在会前向党组书记报告,履行请假手续,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在会前提出。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作出决定,对难以决定的问题,应及时报请县政协党组决定。6、办公室党组会议主要任务:(1)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办公室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活动;(3)研究落实县政协党组作出的有关决定、决议事项;(4)研究决定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换届的有关问题; (5)研究决定县政协办公室内设科室的人事安排事项;(6)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和改进工作。7、办公室党组会议应确定专人作记录,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组成员应认真组织落实,带头执行,并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二)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1、办公室主任会议由县政协办公室和专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2、办公室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3、办公室主任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确定召开。4、办公室主任会议视工作需要,吸收内设科科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5、办公室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常委会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2)根据县政协党组和办公室党组的决定、决议事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3)研究落实县政协主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事项。(4)研究办公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效能建设和各科工作;(5)研究落实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和事项;(6)其他需要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6、办公室主任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会议决议事项按分工由分管副主任具体组织落实,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督促。7、办公室主任会议应确定专人记录。(三)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制度l、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内容重要的会议请分管副主席到会作指示。2、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常委会、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2)通报办公室工作;(3)按照公务员考评办法开展年度考评工作;(4)其他需要全体人员会议讨论的内容。3、每年七月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年终或下年初召开全年工作总结会。4、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应确定专人记录。考勤和学习制度1、政协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有事须请假。各科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正、副科长及副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主任、专委会办公室主任请假一天以上、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上须报经分管副主席批准。2、坚持工作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增强责任心,应提前到岗,按时下班。主要责职是:负责接待委员和群众来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日常事务。3、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现代管理知识和政协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4、每周一上午为理论、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时一般不处理日常工作,不得无故缺席。5、县委部署的重要学习活动.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时间、提高效果。6、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形式,集中学习的内容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统一安排,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或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确定专人记录。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和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警钟长鸣。2、坚持立党为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不做违反原则和纪律的事。3、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4、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执行,不铺张浪费。5、健全监督机制,每年底召开一次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财务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计划开支,凡违反规定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2、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协机关财务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审批,财务经办人负责审核。3、坚持先通气后开支的原则。机关非经常的较大开支须经主席会议研究,日常开支应先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同意自行开支的,不予报销。4、凡开支的发票凭证,须由经办人或证明人签字说明理由,较大开支须先经财务经办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批签报销。5、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需借款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因公借款应及时报销。6、老委员联谊会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代管,老委员联谊会确定专人负责报销,办公室主任签批。7、各专委会的专项经费使用,原则上按《县政协专委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8、机关财务印章由财务经办人负责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借用或保管。9、机关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购置大件办公用品须报经分管副主席或主席会议决定。办公用品购置登记、保管和发放由财务经办人负责经办。10、机关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经办人负责登记,分管副主任负责管理。大件或贵重物品管理和使用,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11、节约电讯、信函开支。凡不需邮寄的信函,原则上不从邮局寄发,通过文件交换站送达;个人私事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室挂长途电话,特殊情况例外。12、每年办公室经费预算,财务经办人要根据实际提前提出预算草案,报办公室主任预审,提交分管副主席审定后上报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1、本会车辆使用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调度和管理。2、主席和驻会副主席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室用车在保证主席、副主席用车的情况下,视情安排。3、一般情况私事不准用公车,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席批准,被借车驾驶员必须随车服务。(二)燃油管理1、为便于管理和报销,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用完进行充值。2、提倡节约用油,办公室每年底对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和用油数量进行统计,节约者给予表扬。(三)车辆维修1、车辆保养应按照规定里程进行。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建议,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查批准后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2、车辆外出需临时维修和更换配件的,事后应及时报告,说明情况后方可报销。(四)工作保障1、驾驶员要按时上下班,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技能,并积极参加办公室政治理论学习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不得随意外出。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要保持通讯畅通,有事应先请假,经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2、驾驶员在接到政协领导或办公室正副主任通知后出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移交他人驾驶,不准擅自答应外单位或个人用车,违反者追究其责任。私自用车若发生车辆被盗或事故,由其本人承担经济损失。3、要确保车辆安全,遵守交通规定,防止超速行车和酒后开车,凡因此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4、驾驶员应经常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安全及时地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五)福利待遇驾驶员出差及其他补助和福利,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助费需要调整的,在无文件规定的情况下,须经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办”主任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向分管副主席报告后发给。每年行车里程数确定专人抄表备查。宣传报道奖励制度1、以大力宣传人民政协制度,宣传泾县政协工作,展示委员风采,扩大政协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目的,鼓励本机关人员积极向党报党刊和上级政协业务报刊投稿。2、向《泾县政协》内刊投稿(含报道、研讨调研文章、图片等),视情发给稿酬。3、向各类报刊积极投稿并被采用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向《泾县工作》、《泾县报》投稿并被采用的新闻、信息每条奖励50元,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50元;向《江淮时报》、《宣城日报》投稿并被采用的,每篇(条)奖励二倍稿酬;向《人民政协报》、《安徽日报》投稿并被采用的,每篇(条)奖励三倍稿酬;在其它报刊上发表宣传政协的稿件或调研文章视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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