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庭审走进农村,人性化执法彰显温情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3-06-09 点击量:1978 次
2013年6月6日下午,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南陵县弋江镇燕山村村民委员会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盗伐林木案。特殊的法庭,特殊的公诉席,人性化办案的执法理念,寓分析、说理于一体的法制宣传,令被告人及在场旁听的众多村民深受教育. 2012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因生活所迫,盗伐他人山场林木6.0481立方米。该案移送泾县人民检察院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被告人王某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且身体残疾行走不便,又居住在偏远农村从未出过远门,若要王某自行到案接受讯问和审判相当困难。为切实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合法,该院选择“上门”办案方式,驱车前往被告人居住地,完成了对王某的讯问和告知诉讼权利。提起公诉后,该院及时与法院沟通,建议到被告人王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看到检察官的文明执法和人性关怀,庭审中王某当庭感谢检察官的关心与教育,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旁听群众对检察院便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也交口称赞。 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人性化”办案新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新机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犯罪的刑事案件,坚持“上门”办案,该举措推行以来,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迅员:周东)
分享到朋友圈
公诉庭审走进农村,人性化执法彰显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