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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玲到国电泾县分公司督办重点提案

来源:泾县政协网   时间:2015-05-04    点击量:2779 次  

日前,县政协常务副主席汪玲到国电泾县分公司,对县政协九届四次全委会上的集体提案《关于取消向企业收取用电保证金的建议》进行现场督办,承办单位国电泾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办。
公司负责人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全县用电基本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收入情况。关于用电保证金的问题,财政部等六部委在《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各种基金(资金、附加、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999]180号)的规定中已明令取消“电费、电度表保证金”,如果再收取,就属于乱收费行为。泾县分公司严格执行此规定。为保证企业能正常用电并按时缴纳电费,公司根据《电力法》规定和用电企业签订电费结算协议,采取预存电费的方式,实行每月滚动结算,并非用电保证金。接下来公司将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并做好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汪玲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电力公司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所做的积极贡献,也希望今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积极做好沟通与宣传,走进企业,征集意见建议,了解企业用电需求,排查企业用电困难,向企业客户提供主动、高效、优质的电力保障,为公司自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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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玲到国电泾县分公司督办重点提案